证监会发布公募基金业绩比较基准指引:自2026年3月1日起施行
为规范公募基金业绩比较基准选取与使用、强化投资风格表征与约束作用,证监会制定并发布《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业绩比较基准指引》,明确基准运用的严肃性与稳定性,并对基金管理人内控、托管监督与展示运用提出要求。
政策发布的背景
公募基金的“业绩比较基准”是投资者理解产品风险收益特征、评估管理人投资风格与管理能力的重要参照。为落实《推动公募基金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》,并进一步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,监管部门推出专门指引,对基准的选择、披露与使用提出更明确的规则框架,以减少“基准漂移”“随意变更”等可能误导投资者的情形。

核心时间点
根据发布信息,《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业绩比较基准指引》将自2026年3月1日起施行。对于基金管理人、托管人、销售机构与评价机构而言,未来一个阶段的重点将是根据指引要求进行制度与流程的对照整改、披露口径统一,以及存量产品的规范化衔接。
指引的主要内容(梳理)
公开信息显示,该指引共六章二十一条,主要强调四方面:第一,突出业绩比较基准的表征作用,强调运用的严肃性与稳定性,要求基准与基金合同约定的核心要素和产品投资风格相匹配,选定后不得随意变更;第二,强化基金管理人内部控制与管理,明确基准应由公司管理层决策确定,并持续管理基金经理与产品投资风格稳定性;第三,加强外部约束,明确基金托管人监督职责,规范销售机构与评价机构对基准的展示与运用,并要求做好投资者教育;第四,严格监管,证监会及派出机构依法对相关主体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处理。
对投资者意味着什么(通俗理解)
- 更容易通过基准判断产品“像什么”:例如偏股、偏债、或特定行业主题。
- 减少事后更换基准造成的比较失真,提升长期可比性。
- 披露与展示更规范,有助于降低销售端对业绩解读的误导空间。
总体来看,指引将“基准”从宣传话术拉回到可验证、可约束、可监管的规则体系中,长期有望推动行业更重视风格一致性与信息披露质量。
来源记录
中共上海市委金融委员会办公室(信息来源:证监会)中共上海市委金融委员会办公室(信息来源:证监会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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